说狗论道
唐正鹏
据进化论者考证,狗由狼驯化而来,迄今万余年。狗与人类关系之“密切”,“源流”之远长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于是乎,这种“密切关系”在无限的空间里经过时间的“熬煮”,也就进化成为一种与狗相关的文化和道义。
狗是人类的“仆人”。东汉许慎释狗,在其《说文解字》中引用了孔圣人的一句话:“狗,叩也,叩气吠以守。”意思是说,狗即是叩,听到声气即吠叫,用以守御,因名为狗,狗、叩、守同韵。西方人则认为,上帝造人之后,因人太羸弱、太孤寂,又造狗与人为伴。其实,狼被驯化之后,与人类的关系,不仅是一种饲养与被饲养、食与被食的关系,而且逐渐建立起了一种“主仆”关系,狗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承担起了看家护院、牧羊打猎等“杂役”。
正是基于这种“主仆”关系,所以古今中外以“狗性‘忠’,堪为‘友’”,并以此倡导狗之“道义”者比比皆是:
翻阅古人的文章笔记,爱狗之深、赞狗之“忠”,应首推清代封疆大吏纪昀。老纪与当时的两淮盐运使卢见是儿女姻亲的亲家,因卢东窗事发受牵连,被皇帝贬官发配新疆。纪昀携带着自家的一只名叫“四儿”的爱犬只身来到新疆,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此狗对主人之“忠”,如其《阅微草堂笔记》所载:“途中守行箧甚严,非余至前,虽僮仆不能取一物。”在新疆期间,此狗与纪昀寸步不离,日夜厮守在一起。回京之时,此狗更是“恋恋随行,挥之不去,竟同至京师。”不料“至京岁余,奴辈病其司夜严,故以计杀之。”于是,纪昀盛怒之下“题额诸奴所居室,曰‘师犬堂’”斥骂、告诫仆人们要师从“犬德”。
更有趣的是,清人一部《咫闻录》笔记著作中,还出现了一首颂狗诗,诗曰:“摇尾摇头室内穿,吠星吠月晓风眠;能知朔望礼神佛,生死相随人性全。”此外,《太平广记》等一些古籍中,对狗之“忠义”多有记载,在此不再罗嗦了。
无独有偶,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密苏里州有一位名叫佛斯特(George Graham Vest)的议员,曾在一起因狗被杀引起一桩民事案中,为狗作了一篇题为《向狗致敬》的“辩护词”,文中历数狗之“忠诚”,狗之“仗义”,并使原告赢得了官司。在此,笔者不妨摘录几句,与大家共享:“世界是自私的,但是一个人却可以拥有一个唯一不会对他自私、唯一不会抛弃他、唯一不会忘恩负义的朋友,这个朋友就是他的狗。” “当主人被世人抛弃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时,狗也总是形影不离。它,一只忠诚的狗最大的请求就是陪伴在主人身边,和他一起分担困难,帮助他对抗敌人,除此之外,它毫无奢求。”
今之爱狗之人也有以狗“通人情,理世故,辨是非,察毫情;饮残汤,食剩饭,无埋怨;牧羊群,熬体力,费心神,护家园……”作颂狗《三字经》者,对狗类穷尽其辞,大加赞赏。
其实,狗并非“十全十美”,有它可爱的地方,也有它可恶之处,且随着时间推移也在不断地“进化”和“异化”之中。当今狗类依笔者看来,除了“看家狗”之外,主要有两种,一为专司各种“杂役”的“工作狗”,如牧羊犬、救护犬、警犬等;一为专供欣赏嬉玩的“玩赏狗”,如博美犬、马尔他犬、吉娃娃等。前者除了“忠于职守”、“机警聪明”外,而且还具有较强的“判断力”、“自制力”,然而因其体魄“伟岸”、性情“耿直”,不善“讨好”主人,尽管其“熬体力”、“费心神”,主人明知其“品质”优良,却难讨欢心。后者,虽体型矮小,模样怪异,却整日里跟随主人吃香喝辣,备受“恩宠”和百般呵护。何以至此?“扭捏作态”、“献媚撒娇”是此狗类博得主人欢心的秘诀。但凡此狗类:见主人或摇头摆尾,或呜呜然以“耳鬓”与主人“厮磨”,实在是媚态可掬;见旁人则依仗主人或龇牙咧嘴、或狂吠乱叫,凶神恶煞,令人望而生畏。但是,这种狗只要离开了主人,便失去生存的能力,或易主而侍,或沦为“丧家之狗”。
上述种种,足可见狗“道”源流之远长,内涵之丰富。然而,窃以为站在人的角度说狗,或臧或否,或讥讽或嬉戏,自然无可非议,终究“狗”经过人类思考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现象。但如果像纪昀和美国的佛斯特那样,把“人”与“狗”等同起来,以狗“道”替代人“道”,褒狗而贬人,显然是行不通的。这是因为人狗不可相提并论、同日而语,再好的“狗”,充其量不过是人类驯化的结果,是人类的思想和情感的物化或外化。所以,人们应学会站在“人”的角度上看“狗”、识“狗”,方可达到不为狗“用”,不被狗“迷”的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