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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狗论道    上一篇  下一篇    
  标签散文随笔 
  发布者:唐正鹏 |  浏览(228) 评论 (5)  | 发布时间:2007-09-26 17:20:31 最后更新时间:2007-09-28 09: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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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狗论道
 
唐正鹏
 
      据进化论者考证,狗由狼驯化而来,迄今万余年。狗与人类关系之“密切”,“源流”之远长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于是乎,这种“密切关系”在无限的空间里经过时间的“熬煮”,也就进化成为一种与狗相关的文化和道义。
 
      狗是人类的“仆人”。东汉许慎释狗,在其《说文解字》中引用了孔圣人的一句话:“狗,叩也,叩气吠以守。”意思是说,狗即是叩,听到声气即吠叫,用以守御,因名为狗,狗、叩、守同韵。西方人则认为,上帝造人之后,因人太羸弱、太孤寂,又造狗与人为伴。其实,狼被驯化之后,与人类的关系,不仅是一种饲养与被饲养、食与被食的关系,而且逐渐建立起了一种“主仆”关系,狗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承担起了看家护院、牧羊打猎等“杂役”。
 
      正是基于这种“主仆”关系,所以古今中外以“狗性‘忠’,堪为‘友’”,并以此倡导狗之“道义”者比比皆是:
 
     翻阅古人的文章笔记,爱狗之深、赞狗之“忠”,应首推清代封疆大吏纪昀。老纪与当时的两淮盐运使卢见是儿女姻亲的亲家,因卢东窗事发受牵连,被皇帝贬官发配新疆。纪昀携带着自家的一只名叫“四儿”的爱犬只身来到新疆,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此狗对主人之“忠”,如其《阅微草堂笔记》所载:“途中守行箧甚严,非余至前,虽僮仆不能取一物。”在新疆期间,此狗与纪昀寸步不离,日夜厮守在一起。回京之时,此狗更是“恋恋随行,挥之不去,竟同至京师。”不料“至京岁余,奴辈病其司夜严,故以计杀之。”于是,纪昀盛怒之下“题额诸奴所居室,曰‘师犬堂’”斥骂、告诫仆人们要师从“犬德”。
 
      更有趣的是,清人一部《咫闻录》笔记著作中,还出现了一首颂狗诗,诗曰:“摇尾摇头室内穿,吠星吠月晓风眠;能知朔望礼神佛,生死相随人性全。”此外,《太平广记》等一些古籍中,对狗之“忠义”多有记载,在此不再罗嗦了。
 
      无独有偶,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密苏里州有一位名叫佛斯特(George Graham Vest)的议员,曾在一起因狗被杀引起一桩民事案中,为狗作了一篇题为《向狗致敬》的“辩护词”,文中历数狗之“忠诚”,狗之“仗义”,并使原告赢得了官司。在此,笔者不妨摘录几句,与大家共享:“世界是自私的,但是一个人却可以拥有一个唯一不会对他自私、唯一不会抛弃他、唯一不会忘恩负义的朋友,这个朋友就是他的狗。” “当主人被世人抛弃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时,狗也总是形影不离。它,一只忠诚的狗最大的请求就是陪伴在主人身边,和他一起分担困难,帮助他对抗敌人,除此之外,它毫无奢求。”
 
      今之爱狗之人也有以狗“通人情,理世故,辨是非,察毫情;饮残汤,食剩饭,无埋怨;牧羊群,熬体力,费心神,护家园……”作颂狗《三字经》者,对狗类穷尽其辞,大加赞赏。
 
      其实,狗并非“十全十美”,有它可爱的地方,也有它可恶之处,且随着时间推移也在不断地“进化”和“异化”之中。当今狗类依笔者看来,除了“看家狗”之外,主要有两种,一为专司各种“杂役”的“工作狗”,如牧羊犬、救护犬、警犬等;一为专供欣赏嬉玩的“玩赏狗”,如博美犬、马尔他犬、吉娃娃等。前者除了“忠于职守”、“机警聪明”外,而且还具有较强的“判断力”、“自制力”,然而因其体魄“伟岸”、性情“耿直”,不善“讨好”主人,尽管其“熬体力”、“费心神”,主人明知其“品质”优良,却难讨欢心。后者,虽体型矮小,模样怪异,却整日里跟随主人吃香喝辣,备受“恩宠”和百般呵护。何以至此?“扭捏作态”、“献媚撒娇”是此狗类博得主人欢心的秘诀。但凡此狗类:见主人或摇头摆尾,或呜呜然以“耳鬓”与主人“厮磨”,实在是媚态可掬;见旁人则依仗主人或龇牙咧嘴、或狂吠乱叫,凶神恶煞,令人望而生畏。但是,这种狗只要离开了主人,便失去生存的能力,或易主而侍,或沦为“丧家之狗”。
 
      上述种种,足可见狗“道”源流之远长,内涵之丰富。然而,窃以为站在人的角度说狗,或臧或否,或讥讽或嬉戏,自然无可非议,终究“狗”经过人类思考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现象。但如果像纪昀和美国的佛斯特那样,把“人”与“狗”等同起来,以狗“道”替代人“道”,褒狗而贬人,显然是行不通的。这是因为人狗不可相提并论、同日而语,再好的“狗”,充其量不过是人类驯化的结果,是人类的思想和情感的物化或外化。所以,人们应学会站在“人”的角度上看“狗”、识“狗”,方可达到不为狗“用”,不被狗“迷”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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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应学会站在“人”的角度上看“狗”、识“狗”,方可达到不为狗“用”,”

发布者 :匿名:红泥巴 (2007-10-09 21:40:01)  回复

人们常对那种徒有虚名,不敢作为的人贬之为“你不是一只咬狼的狗”,听此话,似乎在告之曰:“是好狗就得去咬狼。”但是假如有一只雄踞众狗之上威风凛然,吠声一出众狗皆四下逃窜的狗,这算不算是一只好狗呢?通俗点就是“敢咬狗的狗是好狗吗?”仔细翻阅字典,看到对“狗”的解释有两种:

 
    狗(gǒu)【释义】①家畜,也叫犬,哺乳动物,听觉、嗅觉灵敏,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训练成警犬或猎犬:猎狗|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②比喻帮人做恶的人:走狗|狗腿子。
 
    看来大家平时说的几乎都是第一种意义上的狗了,我也习惯了赞赏这一种狗,做狗就得像个狗样,要么为主人看家守门保护财产,要么出征涉猎惩恶扬善;同理,做人就得像个人样,不要人模狗样。“人模狗样”这个词其实很好地做到了由第一种意义狗向第二种意义狗的过度——“身分是人,举止形容却像狗。”不过现实生活中真正意义上的狗随着社会文明步伐的前进将在逐渐蜕化,在不远的将来“狗将不狗了”。就像猫原本是去抓老鼠、麻雀之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而现在人们都在拿老鼠、麻雀、火腿肠去喂猫呢,偶尔还会掺点牛奶的。
    当下社会的可悲之处就是做什么的不像什么,当官的倒像经商的,卖淫的倒像掌权的,警察像小偷,老鼠像猫……当然了,做狗的始终还为自己的名分在那儿“汪汪”叫呢!按道理,做狗的吗,上天给了你养尊处优的辈分,那你就坐享其成罢了。但是狗们理直气壮的说“不”了,人既分三六九,狗就要有个上中下,能投入小姐温暖怀抱的绝不独守寒门,即使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细作分析,如果有所作为,那么第一种意义的狗,既敢咬狗也敢咬狼;而第二种意义的狗,就只能咬狗了,无论如何它是不敢咬狼的。

发布者 :张明华 (2007-10-06 22:08:18)  回复

哈哈,好深奥,小侄看不太懂,,,

发布者 :唐书 (2007-10-05 21:37:28)  回复

稍后便来也

发布者 :张明华 (2007-10-03 21:13:47)  回复

不知诸位博友对此持何看法?不妨谈谈。

发布者 :唐正鹏 (2007-09-30 14:3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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