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多伦多坐飞机,只用了一个半小时就到达了纽约。
进入纽约已经是晚上9点多钟,第一印象是道路拥挤,路况很差(下两张)
好像到处都在修路
当时,我有些费解,与刚离开的多伦多相比,纽约不应当是这样的,世界都市。可是整个晚上,我们从乘坐的汽车向外望去,很象国内比较喧闹的城市夜市。我向同伴嘀咕,怎么纽约会是这样?路不好,交通不好,卫生也不好。
当我们在第二天上午继续在曼哈顿游览时,又让我们出乎意料的是整洁与脏乱是如此靠近(下几张照片)
可是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喜欢纽约?
因为纽约是一个巨大的碗,她可以包容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所有的行为。
戴安娜喜欢逛纽约,因为纽约有让上流社会舒畅的氛围;流浪汉不离开纽约,因为,纽约让他们自由自在;
富豪住纽约的乡间别墅;蓝领阶层住城市公寓
(纽约哈德逊河边普通的城市公寓)
世界之都,繁杂、喧嚣、简捷、有序,体味“纽约是天堂,纽约是地狱”这句话,说明纽约以及美国是一个让人愕然的社会,初次到纽约,初次到美国,我感到的是思维的巨大差异,行为的巨大差异。包容不同思想、不同生活水平、不同追求的各阶层,使得纽约丰富而复杂。
让人不解的许多现象和行为,这也许就是纽约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