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央视今日说法“广场鸽”答网友
2008年7月27日,央视撒贝宁主持的《今日说法》就“广场鸽”造假问题,做了专题节目《迷失的鸽子》。
许多人收看了,一些网友在我博客上发表贴文,提出不同意见。
也有一些网友习惯在我的华声在线博客上发表意见,其实,华声在线博客我已经很久没有发布博客文章了。但是,为了感谢网友的支持,也为了解答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我还是愿意把我的观点发表在华声在线的博客上。
下面是“访客 | IP地址:60.9.68.*”的贴文,这篇贴文与在我的华声在线博客上一位网友的贴文内容近似,就算是我的答复吧:
访客:访客 | 2008/07/27, 15:32 | IP地址:60.9.68.*
许先生,您好,今天看到了道德与法节目《广场鸽》,您所谈到了新闻工作者的道德问题,我有不同的意见。我曾经是一名新闻工作者,常常给市领导照新闻照。可以说我发表过的新闻照片里绝大多数都被修改过。包括,移动人、物体的位置、调整光线、把没有照到的领导加上、把多余的人物裁减掉、把表情不好的领导换成以前照片的头像等等。我觉得这很正常与职业道德无关。因为在我们国家,我们这些新闻工作者都是为领导服务的,所有发表的照片都得保证他们有一个好的表情,站在一个重要的位置等。比如有一个活动,有几位领导出席,谁也不可能保证我照的照片里能让他们全满意。我相信您也很难拍到让他们全都满意的照片吧。如果今天早上我发表了一个新闻照,上面某一位领导表情不好,或是其它方面不满意,下午他可能就会找到我的总编,接下来,一级级的找到我。弄的谁也不高兴,可能还会耽误我一生的前途。我们生活在这个游戏圈里,只能遵循游戏规则,如果我们这些新闻工作者都发表未修改的照片,可以我们全都得失业。
这位网友和同行所提问题有典型性。
我的答复如下:(对原“回复”略有改动)
许林 | 2008/07/27, 19:23 | IP地址:202.108.59.*
访客| IP地址:60.9.68.*
你好!
你谈的问题,我们或多或少都遇到过。过去我们不大懂得新闻传播,曾经把所有照片都归类于“新闻照片”。现在,新闻传播学早已传播到中国,我们学习了新闻传播学后,才晓得“新闻传播”与“新闻宣传”是不一样的!
我们现在所谓的“新闻照片”,是指真正具有新闻传播意义的照片,例如没有添加一只鸽子形象信息的《广场鸽》。而添加了一只鸽子,就是添加了照片中本没有的新闻信息,这在新闻传播学里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虚假新闻,是对新闻受众知情权的愚弄和欺骗,是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事情。
至于你谈到的给领导人拍摄的照片,虽然也被报纸采用,而且采用时也添加或者删减过形象信息,例如“把没有照到的领导加上、把多余的人物裁减掉、把表情不好的领导换成以前照片的头像等等”。这些,有许多时候确实“很正常,与职业道德无关”——因为不是自己主动作的,而是奉命执行、授权而作。
但是,请你注意,这些照片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授权发布的照片”,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照片。这种“授权发布的照片”实质上是“宣传照片”。例如新华社摄影部2008年7月20日播发的、《人民日报》21日一版见报的胡锦涛在山东青岛考察的照片,就是极为典型的“授权发布的宣传照片”,而不是“新闻照片”。新华社并没有署作者名字,而是署“新华社发”。这张照片是一张PS技术极为拙劣的照片。已经有网友在博客上提出意见,链接:http://qijieshuang.blshe.com/post/1648/232484。
我2008年7月22日就给新华社摄影部主任、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执行会长徐祖根先生打电话,向他反映了广大网友、读者对这张照片的强烈意见,他没有否认是PS的,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因为是“授权”发布的照片。我向他建议,请他向上反映广大网友和读者的强烈意见,希望授权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转变管理新闻的思维和做法,逐步做到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视察人民日报社时讲的:“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逐步把“授权发布的宣传照片”变为“新闻发布的照片——新闻照片”。
正因为我们新闻摄影界业内目前是把照片分为“新闻照片”和“宣传照片”特别是“授权发布的宣传照片”,所以,在明知道有的照片是PS的,我们并不去谈它,因为它不是“新闻照片”。
谢谢你的关注。有不同意见希望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