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春生的博客
闫春生的博客
标签
仇富的话题  |  贫富分化  |  奥运经济  |  后奥运经济  |  法的话题  |  奥运话题  |  少林商业化  |  民族品牌
更多标签>>
  贫富分化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    
  标签: 贫富分化 
  发布者:闫春生 |  loading...  | 发布时间:2008-07-31 20:37:07 最后更新时间:2008-08-03 00:58:46.0
  本作品所属分类:热点追踪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朋友 |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贫富差距的“马太效应”

    改革带来了社会财富的重大变化,除过财富在总量上获得巨大增长外,改革前后最大的变化表现为财富在不同人群中分布的变化,所以现在社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一种“马太效应”:穷者越来越穷,富者越来越富。我国的社会财富分配现状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个人差距拉大。据测算,中国目前亿万富翁 1000 人,百万富翁 300 万人。与此同时,我国还有近 2000 万人没有解决温饱。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最贫困的 20% 的家庭仅占社会全部家庭收入的 4.27%, 而富有的 20% 的家庭则占有全部收入 50.24% ,这方面的差距甚至超过了居西方国家贫富差距之首的美国。 
  二是城乡差距拉大。由于多种原因,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出现了减缓的趋势,有些地方增产不增收,使改革开放以来本已缩小的城乡经济差距又有所扩大。   
  三是行业差距拉大。近年来,金融、保险、外贸、邮电、交通、电力、烟草等行业的收入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而文化、教育、科研、采掘、勘探、纺织等行业收入明显偏低。从工资统计上看,差距在1倍到3倍之间。考虑垄断行业职工享受的奖金、劳务费等名目繁多的工资外收入和住房等非货币收入,那么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就更加明显。 
  四是地区差距拉大。目前,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居民收入差距已接近或超过4:1 。东南沿海地区与贵州、甘肃省等省份的差距更超过数倍以上。巨大的收入差距成为近年来“孔雀东南飞”的重要原因。 
    这种贫富差距的拉大,公共大众对于贫富两极分化总是是义愤填膺,认为社会主义已经开始变质,持着这种想法的人没看到事情的本质,我们认为在一个社会或者社区存在经济发展上的程度差异是必然的,当然作为国家的执政党也不能任凭这种现象无限制的发展下去,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改善这种情况,否则可能真有质变的可能.还有一些人羡慕美国的强大富有,认为走社会主义道路还不如走资本主道路,因为中国的经济仍处于落后状态,持这种观点的人只看到了资本主义发达的一面,却未认清资本主义的本质,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贪婪的,然而又是最伪善的剥削制度。“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和目的,不是追求使用价值,而是剩余价值。资本是死劳动,只有不断地吮吸雇佣工人的血汗才能有生命和活力;它吮吸工人的血汗越多,生命力就越强。活力就越旺盛。资本的机能就是靠榨取雇佣工人的血汗来实现自身价值的保存和增殖。但是,资本主义剥削却被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平等交易、等价交换的外衣所掩盖。一旦走进生产过程,交易双方的角色便发生变化,一方变成了人格化的资本,另一方则变成任资本宰割的雇佣奴隶。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贪婪的;再者也未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几百年的发展史,具有较高的生产力,因此占有较多的物质财富,可是中国有且仅有几十年的历程,且是白手起家的,拿一个有几百年发展史的国家和一个只有几十年发展史的国家相比较这样公平吗?再者他们也没看到资本主义的本质:资本主义的财富的分配根本就不公正,它的特点是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穷,大量的财富落在资本家手里。所以那些天真地以为谁照搬美国的模式都可以拥有美国那样的财富的想法是可笑的,那些把几个原社会主义国家的失利,看作社会主义制度的永久失败的想法是愚昧的。

    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长期以来人们的一般认识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消灭了一切人对人剥削的、实现了按劳分配的社会经济制度。在这种认识之下,人们往往从生产关系角度考虑问题,仅仅从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来认识社会主义,而脱离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同志不仅肯定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同志还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结构思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允许其他分配形式的存在,反对个人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提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而且一直以来国家领导都沿着这个方针发展着,虽然出现贫富差距但并不意味着祖国就抛弃了贫穷的那一部分人,我们的领导都为改善这一现状而努力着,不是吗?

    从大的范围来看:十六大提出的“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政策不是很能反映出吗?国家通过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障,对弱势群体给予重点关注,确保其最低生活并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等措施,都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积极举措。而"中部崛起"及"西部开发"不也很明显而且很好的体现出"先富带动共同富裕"这一原则,不是吗?

    我们的领导都在积极的采取措施扭转这种局面,且也正是注意到邓小平曾经指出的要防止两极分化这一问题,毕竟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共产主义,再者发展社会主义不仅要消灭国家的贫穷,同时也要解脱劳动人民首先是工人和农民的贫穷,如果不能有效地消除劳动人民的贫困,就算是国家富裕了,也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

      立国之本须臾不可动摇。要巩固社会主义三个代表必不可少,其内容1.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3.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难看出。 面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政治文明综合体现了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制度成果。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全体人民普遍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都属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容。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协调与规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功能。

      财政部报告称中国贫富分化加剧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也获得了较快增长。但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认为,在收入正常增长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容轻视的问题。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断扩大,贫富分化加剧。

     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1991年为0.282,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1995年为1:2.71,2000年为1:2.79,2001年扩大到1:2.9。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四是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80年代中期,行业间收入差距开始显现,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业人均收入与最低行业之比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国有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资差距为1.25:1,2001年扩大到1.63:1,其他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与集体经济性质单位职工工资相比,1985年的差距为1.49:1,2001年发展到1.77:1。六是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近两年,高收入户的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低收入户的收入增长,2002年1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

  2、财产的集中度越来越强,居民家庭财产的差别越来越大。

  最新的调查统计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财产总额的53.6%。与此同时,城市居民金融资产出现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比例目前约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户均拥有的金融资产只有居民金融资产总额的1.3%。 当前中国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51,远远高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0.32。

  3、体制内的“平均主义分配”和体制外的“收入差距过大”两种极端现象同时并存。

  “平均主义”并没有彻底根除,主要表现在工资收入(不包括工资外收入)分配上,多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偏小。

  与此同时,在工资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现象。工资外收入、垄断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规范。

  一是工资支付不规范,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二是工资提取不规范,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计划外、基数外提取工资现象较普遍;三是部分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超过工资总额的4%的标准进入,变相提高收入;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强,缺乏合理有度的约束。

  5、整体收入结构仍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工资收入结构不合理,制度内工资低,制度外劳动报酬高,项目繁多,未纳入工资内;二是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与中央关于“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国城镇居民按多种要素分配的格局还远远没有真正调整到位,其它要素参与分配还需要进一步增加比重。

  报告认为,可确立一些个人可支配货币收入财税调节政策:

  第一,在各级财政之间合理划分收入分配调节事权。收入分配调节涉及各级财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划分事权。由于我国是区域经济极度不平衡的国家,收入分配调节事权不可能相对集中,确定全国范围内相对统一的调节标准也就不是一个务实的选择。为此,收入分配调节的基本事权应按居民属地来划分。但考虑到各级财政收入汲取能力的体制性和资源性差异,可把收入分配调节财力支持划入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说,上级财政可从专项转移支付角度向下级财政拨付资金弥补下级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财力不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为了实现收入分配调节的针对性,中央财政对向省级财政转移扶贫资金时可指定地区和类别。省级财政则可向符合条件的下级财政确定收入调节补助。这种补助额的确定应以各地收入、物价和人口状况为依据,而不必寻求补助标准的统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时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调节资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的支出以现金补助为主,这种模式在现实情况中暴露出了一些明显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资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充分实现预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阶层部分领取补助金者把钱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上。为此,我国各级财政可建立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的定向补助制度。如凭发票或收据报销定额义务教育学杂费、水电费、医药费、食品支出等。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补助范围。定额标准确定权可由市级财政掌握,省级财政可酌情予以调控。

  第四,调整相关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特别是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收入应采取低税率政策,因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界限,税率过高会抑制中国的消费扩张,反过来削弱经济增长。在房产税方面,可考虑在把房产分类的基础上,把中高档私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当然,这要以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费为基础。

  第五,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中设立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对低收入群体子女来讲,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实现收入阶层转换的基本条件。为此,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以及有条件的市级财政可在教育经费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子女高等教育补助金。这笔资金可通过教育部门根据一定的原则无偿补助给符合特定条件的已考入大学的低收入群体子女。中央财政的这笔专项资金可向西部地区倾斜,经济发达的省份可把此类资金更多地向省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

       贫富差距、社会容忍度与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中国社会经济改革推进的基础。中国改革的深化不仅依赖于当前社会稳定的存量,同时也依赖于社会稳定的长期态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在中国经济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的同时,中国社会财富分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社会的贫富差别及其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的问题已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令人担忧的社会贫富差距

  20多年前,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改革政策在推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已取得重大成就,但其初始目标并没有完全实现。在进行了长达20多年的改革后的今天,人们不无遗憾地发现,"共同贫困"的局面虽已消失,但"共同富裕"还只是纸上的蓝图。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加剧的现象已成为深深困扰政府和社会的一个敏感问题。

  有学者曾这样来描述中国的贫富差距: "在这座收入金字塔的顶端,高居着占总人口的10%的高收入者,他们储蓄着其收入的大部分,拥有几乎占全国份额一半的私人财富。让中国老百姓可望不可及的花园别墅、高级公寓、进口豪华轿车和各类精品店,都是以他们为供给对象。由于他们的成功,他们用来喂养宠物的食物都比贫困者用来哺育后代的食物要好得多。在这座金字塔的底座,是占总人口10%的贫困人口,这些人的绝大多数在积累着债务。"

  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衡量贫富差异程度。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合理状态, 0.4以上则属于收入差距过大,而 0.6则被定为警戒线。贫富差距是社会动荡不安的导火索,基尼系数超过0.6这个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意味着社会危机已很严重,社会动荡随时可能爆发。

  据国家统计局1998年公布的基尼系数,中国已达到了0.456。与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较,中国已经步入一个收入分配不公的社会(表1)。如果将一些其他因素如灰色收入,考虑在内,中国的基尼系数可能还会远高于此。一些研究机构在对中国的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状况调查分析后,甚至认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59。但不管怎样,中国存在严重的贫富差距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的贫富差距不仅存在于城乡之间,而且存在于不同的地区之间和不同的行业之间。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贫富差距仍然呈现继续扩大的趋势,中国城镇家庭20%最高收入户占总收入的比例在不断增加,从1990年的38.1%上升到1998年的52.3%,即超过了全国总收入的一半;而20%最低收入户占总收入的比例却在不断地下降,从1990年的9.0%下降到1998年的5.5%。中国城镇家庭20%最高收入户与20%最低收入户年人均收入差距,从1990年的4.2倍、1993年的6.9倍增加到1998年的9.6倍(表2)。

  二、社会容忍度: 社会稳定的一种解释

  在贫富差距如此严重的情况下, 中国社会仍然维持着令人惊讶的稳定秩序,不能不说是中国的一个奇迹。这其中的答案,除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并采取行之有效的社会稳定政策以外,当前中国较高的社会容忍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贡献因子。

  简单地讲,社会容忍度就是在一定时期社会成员对社会不公正的容忍程度,是人们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主观认知和接受限度。贫富差距所对应的社会公正程度是社会稳定最重要的基础。贫富差距与社会稳定呈负相关。贫富差距越小,社会越稳定;而贫富差距越大则社会越不稳定。但是,贫富差距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是通过一系列中间变量而发生作用。在中间变量中,最重要的两个变量,一是政府的社会稳定政策,二是社会容忍度。在不同的社会容忍度下,同样贫富差距程度对社会稳定影响结果是不同的。如果贫富差距超过了社会容忍度,则社会表现出不稳定状态;反之,社会仍将保持稳定状态。
(贫富差距对社会稳定影响作用示意图)

  当前中国社会具有较高的社会容忍度的原因是:

  1、中国的改革是从绝对的社会公正走向适度的社会不公正。在改革之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追求的绝对公平,"平均主义大锅饭"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进程,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以牺牲社会效率为代价的社会公平,大大延缓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并导致"集体贫困"的最终结果。所以,人们对这种绝对社会公正危害具有十分深刻的认识,并最终普遍地予以抛弃。"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进而走向共同富裕"的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开放政策,启动和引导中国社会经济改革从绝对的社会公正走向适度的社会不公正。因而,人们对中国改革目标、进程与结果出现的社会不公正现象具有普遍的认同倾向和较强心理承受能力。甚至可以讲,在改革进程出现一定程度的社会不公正,是人们普遍的一种价值取向和心理预期目标。

  2、中国的改革是一个民众普遍获利的过程。直到目前为止,中国改革给国民带来的经济实惠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无论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农村,社会经济普遍地得到迅速发展,人均GDP都有大幅度的提高,人们摆脱了贫困,温饱问题得到解决,有的已经步入小康生活。真正意义上的绝对贫困人口所占比重和绝对数量都显著减少。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住房、公共生活设施(如水、电、煤)等得到迅速发展和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有明显提高。今天物质生活富裕之程度几乎超出了人们当时的想象,与过去物质短缺的生活形成极大的反差。人们生活“现代化”追求目标变迁的过程,从70年代的"三大件"的"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80年代的"新三件"的"冰箱、电视和录音机",90年代的"空调、音响和电话机",到现在的"住房、汽车",便是一个佐证。这种普遍获利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社会不公正的社会容忍程度。

  3、历史传统因素。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2000多年儒家思想的主流地位一直沿袭到近代,并对当代人们的观念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国传统强调勤劳、善良,人们很少愿意去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更多的是"逆来顺受"。 人们只会对涉及到切身利益的事情才会设身其事,否则,是不愿舍弃现有的的生活水平而甘愿去冒险的。"明哲保身"意识是他们在面对即使他们认为是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的时候,仍然是选择了漠然的态度,因而客观上造成了中国社会容忍度过高的现象。此外,传统比较逻辑与观念仍然发挥着作用。从中国传统的"士农工商"的社会分层,对"人"的认同不是以财富占有量为唯一标准的。在人们的心中,权利、荣誉、"口碑"等也是相互对比的重要标准。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流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人比人气死人"、 "知足常乐"等观念。 由于这种传统影响,人们对"社会不公正"表现出更大的"宽容"。

  三、社会稳定的风险与警示

  中国人口基数巨大,在众多人口所构成的大社会中形成稳定的局面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较高的社会容忍度水平对于维持现行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高社会容忍度也具有其消极的一面,社会容忍度提高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动荡风险不断积累的过程。一旦超过极限,社会动荡就会随之爆发。社会容忍度越高,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越大,社会动荡爆发的潜在危险越高,可能爆发的社会动荡的规模和影响也越大。

  中国严重的贫富差距现实和高社会容忍度,已经给出了中国的社会稳定的警示信号,未来中国贫富差距和高社会容忍度"背离"走向,意味着中国社会将越来越步入一个社会动荡的风险区域。自90年代以来,中国贫富差距在不断扩大,丝毫没有停滞和缓和的迹象。由于市场经济有导致贫富分化的自发趋势,以及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将越来越大。这意味着中国社会稳定基础在不断削弱,而社会动荡的风险在不断积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社会容忍度将出现下降的趋势。首先,随着中国贫富差距现象的日益加剧,进一步偏离"适度社会不公正"的范畴,社会不公正越来越变得为人们所难以接受,社会对不公正的批评日益增多。其次,普遍获利过程面临着"分叉",自1998以来,中国社会开始出现了最低收入阶层的绝对收入水平下降和生活水平下降。最突出的现象就是城市贫困人口的出现,其家庭收入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第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现代化,人们的部分传统价值观念在不断弱化,而现代生活观念和价值观念在不断增强。依附于市场经济的"自由、民主、平等"的价值观念正在向社会的各个方面渗透和影响。社会公正日益显示出其作为社会粘合剂和社会稳定基石的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和重视。

  一个包含着巨大社会动荡风险的中国社会正逐步地、悄悄地逼近"临界点"。因此,我们必须对中国社会发展政策定位进行相应的战略性调整,尤其是社会保障等社会政策定位需要从"配套工程"转向"社会公正",需要从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辅助性"角色转变为"主体性"角色。只有建立起以社会公正为目标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才能从根源上化解中国社会动荡的风险,确保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的态势。中国社会需要依靠以效率为导向的市场经济和以社会公正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福利体系构建"双支柱"的社会架构,才能在合理和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不断地平稳前进。(作者:梁 鸿,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所长,教授;乔 昆、方 勇、周 莹,研究生)


 


()
老乡好,文章太亲切了哦。关注的是咱老百姓的问题,十个手指头一起翘起来撕心裂肺般地赞同!
:周禄宝 (2008-08-03 07:19) 
拜读问好!
:刘耀良 (2008-08-02 23:34) 
拜读问好!
:刘耀良 (2008-08-02 23:29) 

关注民生,关注财富。

 

:王怀贵 (2008-08-02 21:58) 
分析得有理!
:唐大柏 (2008-08-02 17:44) 
5,1 1
发表评论
 
匿名:   输入匿名发表留言时显示的名称
内容: 
  •  
  • text
 
湘ICP证010023 版权所有:湖南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