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文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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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樊检察院,千万中国人关注你们的下一步!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章文 |  浏览(3954) 评论 (55)  | 发布时间:2007-01-06 20:29:46 最后更新时间:2007-01-06 20:29:46  
  本作品所属分类:高莺莺案 文章类型:普通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看着妹妹高依依凝视姐姐高莺莺遗像的背影,我的眼眶再次湿润了。四年来,发生在这个高中生身上的悲惨事件接二连三,她单薄的身躯、年轻的心灵,如何承受得了?!
为了她,为了她的姐姐冤案得雪,为了她的父亲无罪释放,为了她的一家不再被迫天各一方,我们一定要更加努力
 
告示:鱼凡石磊老先生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71926222
 
 
 
高莺莺父亲将结束羁押 母亲准备卖厂打官司(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20:04 法制周报-e法网

看到摆在角落里的姐姐遗像,高依依半晌无语
 

  本报记者 朱春先 文/图
  2002年3月15日,湖北省襄樊市老河口市宝石宾馆服务员高莺莺在宾馆离奇坠楼身亡。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得出结论:高莺莺系神经异常自杀。而高家人却认定女儿生前曾被强暴,死因可疑。4年后,在全国引起轰动的此案被重新调查,但调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高莺莺之父高天虎涉嫌伪证罪,因为“他提交的证物——女儿内裤上的精斑是高天虎本人所为 ”,高家人对于这一结果当然是坚决否认,而很多关注此案的人也认为此结论疑点甚多。
  《追踪高氏父女连环谜案》在本报第55期刊出至今已有半年,很多读者经常打来电话,询问高氏父女连环谜案的进展——高天虎会面对怎样的结局?他真是精斑的所有者吗?重新申请鉴定会有怎样的结果?高莺莺的母亲陈学荣先被抓又被放,是否会申请国家赔偿?这些问题似乎仍给读者留下了重重谜团。
  
  悬疑待解
  
关于高莺莺案的悬疑
  虽然高莺莺已经死去四年多,但关于高莺莺之死的民间质疑声一直没有间断。由于高天虎一案因高莺莺之死而起,所以王才亮在代理高天虎案时,仍然花了大量的精力调查高莺莺之死的前因后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才亮就高莺莺之死提出了三点悬疑。
  为何没有尸检的原始记录?
  王才亮说,对于“家属不要尸检”的说法,警方没有举出证据。在当时的情况下,家属之所以同意火化,是在市委工作组的强大压力下答应的,当时高家有几个人被抓起来了,家属不签字火化就不放人。高莺莺到底有没有被强暴,因为没进行尸检无从知道。“根据办案规定,应该进行尸检,但现在没有对阴道进行检查的原始记录。”王才亮说。
  高莺莺的裤带和鞋子哪去了?
  “高莺莺死亡时,没有系裤带和穿鞋子。事发时是3月份,高莺莺不可能赤脚上班,也不太可能不系裤带上班。但现场没有找到裤带和鞋子,这些东西到哪里去了?裤带和鞋子至今没有找到,这可以让人联想到是工作组销毁证据。”王才亮说,高莺莺是被暴力强奸致死还是被谋杀,甚或是神经错乱自杀身亡,也应有清楚的说明。
  高莺莺有无精神病?
  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调查报告,对高莺莺自杀的原因解释为精神问题。但高天虎夫妇坚信平时好端端的女儿不可能突然精神不正常,他们拥有另一份证明材料,有证人说调查报告是在乱写。
  
关于高天虎的悬疑
  重新鉴定一波三折为哪般?
  王才亮说:“我们建议进行重新鉴定是有法律依据的,检方同意我们推荐重新鉴定的机构,我们推荐的是最高院推荐的机构,但现在襄樊检方的‘最后意见’是到上海做鉴定,增加了人们的疑问。”
  “高莺莺内裤”凭啥界定为证物?
  网友“当兵的”在王才亮博客中留言,提出了对“高莺莺内裤”法律地位的质疑。“当兵的”说:“高莺莺内裤是如何界定为证物的?它是否符合法律上的证物的特征?是那(哪)一级法律机关确定为该案的证物的?又是如何确定它就是高莺莺在死后脱下的内裤?”“当兵的”认为:如果不能在法律上确认该内裤的证据地位,那又凭什么指证高父呢?
  
关于陈学荣的悬疑
  为何无端被羁押?
  2006年7月底,陈学荣因涉嫌伪证被警方抓获并关进看守所,后来查出“不是这样的”而放了她,但被关了这么久也该有个说法,这一点警方一直没讲清楚。
 
记者追击
执著背后的苦楚和坚强
  2006年8月22日,我抵达湖北襄樊老河口市。此时,高天虎因涉嫌“伪证罪”被捕,人们对高天虎“将精液涂在自己死去女儿的内裤上”甚为不解,质疑之声不绝于耳。疑点重重的高莺莺案受到众人关注,而我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寻找高天虎的家人,了解这一家人离奇遭遇背后的一些幕后新闻。
  当天,地处汉中平原的老河口阴雨迷蒙,泥泞的乡间小道上,少见有人行走。寻找高天虎的家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地媒体对此案三缄其口,我的采访陷入困境。幸运的是,一位外地媒体同行及时向我提供了高天虎妹妹高玉枝的电话。高玉枝开始对我并不热情,但被我的诚意所打动,她决定接受采访。
  第二天上午10时多,几番辗转,我随高玉枝来到高天成家的二楼。一直在老河口市做汽车修理业务的高天成是高天虎的大弟,自高莺莺出事后,高天成是被警方带走的高家人之一。说起高天虎的遭遇,高天成激愤不已:“大哥自从侄女出事以后,就不敢在家里住下去了,他们全家三口在外一边打工,一边上访,母亲去世都没有回来。”
  由于高天虎在外出的四年时间里,只回来过两次。因此,高玉枝和高天成都对高天虎这几年的经历不是很了解。幸运的是,高天虎的小女儿高依依正寄养在高天成家。然而,我在对高依依的采访中,却遇到了未曾预见的困难——这个高一女生有着非同常人的执拗性格,她既不正眼看我,也对所有提问一概不答。在高天成和高玉枝的一再劝说下,两个多小时后,高依依终于同意陪我到她的老家去看一下。
  40多分钟后,我与高依依来到了高家。由于大门被当地有关部门锁上,我只能由邻居家的顶楼跳过隔墙,来到高依依家的顶楼。4年多没有住人的高家,后院已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厨房的锅底长出了青苔。3个多小时的接触之后,高依依开始对我有了一份信任,终于打开了话匣子。这些对话,后来被写成了《悲情家庭的流浪生活》,与读者见面。
  在返城的路上,高依依从兜里掏出一个咸鸭蛋递给我:“叔叔,吃个蛋吧。”此时已是下午3时许,虽然我的肚子颇有饥意,但望着这名脸带菜色的中学生,我沉重的双手怎么也无法接过那只咸鸭蛋。望着高依依单薄的身影,我为她今后的命运担心起来,内心只祈望笼罩在高家的层层阴影能早日散去。
  最新进展
  高妻及律师誓打官司到底
  高妻准备卖厂打官司
  陈学荣从襄樊看守所出来后,便从老家北上来到河北的一个小镇。往年,在冬季来临之后,陈学荣最常做的一个工作便是拎着开水朝冻着的木头上淋洒,等坚冰慢慢化开以后,高天虎便会将这些木头拿去锯开。然而,2006年的冬季降临之后,陈学荣因无力独自开工,只能望着成堆的木料心中涌起阵阵酸楚。
  尽管社会上有很多好心人关心高家的遭遇,很多人甚至通过律师事务所等途径向高家捐款,但要强的陈学荣还是决定,卖掉木工厂里的设备和木料,用自己的力量来打官司。当得知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准备全额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的消息时,陈学荣激动地说:“宁可卖掉家乡的房屋也不让律师出钱。”
  陈学荣目前已回到湖北老家,她告诉律师,不管有多困难,这场官司一定要打下去。
  内裤重新鉴定一波三折
  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从一开始就介入了高天虎案的申诉代理工作。从去年8月23日第一次接触高天虎案到现在,已经过去近4个月时间。2006年12月30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王才亮,了解高天虎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王才亮告诉记者,他先后5次到襄樊对高天虎案进行调查取证。在2006年11月10日第5次到达襄樊后,王才亮在襄城区检察院见到了已被关押3个多月的高天虎,并向检方提出对内裤精斑进行重新鉴定的要求。11月24日,襄樊检方打电话给王才亮,同意对警方的鉴定结论重新进行鉴定。为了保证重新鉴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检方同意重新鉴定的机构让辩护人推荐。
  “当时定了三条:一是同意我们的重新鉴定申请;二是鉴定机构由我们推荐;三是鉴定费由申请人负担。”王才亮说,检方的这一态度让他看到了希望。随后,王才亮先后向检方推荐了两家北京的司法鉴定机构。
  就在他紧锣密鼓地筹备重新鉴定的工作的时候,王才亮突然接到了襄樊检方的电话,宣布检方的最后意见:到上海做重新鉴定。“发生如此变化,我一人难以决断,必须征求高的妻子陈学荣及家人的意见才能定。”王才亮说。
  “高天虎的羁押期即将结束,检方可能正在审议起诉事宜。”王才亮说,他前几天与襄樊检方取得联系,“这两天还没有得到答复,他们可能正在研究这个事情。”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冤!!!!!!!!!!!!!!!!

发布者 :匿名 (2008-10-27 17:44:04)  回复

这个案子到底怎么样了啊

 

 

发布者 :匿名 (2008-07-08 12:36:46)  回复

襄樊国土局有人与襄樊丹江路丹唐公寓506卖给王姓女人便宜土地。此女人以她母亲的名义买的。请你们查一下。

发布者 :匿名 (2008-06-03 16:57:38)  回复

我永远关注高莺莺案!谢谢你!

发布者 :匿名:小马 (2008-02-18 12:22:07)  回复

我发的怎么上不去啊?为什么?晕

发布者 :深蓝色 (2007-04-20 03:47:56)  回复

支持~!!!!!!!显然是冤案~!我们一起努力~!真黑啊~!为高家~!也是在为我们自己~!同胞们团结起来~!

发布者 :深蓝色 (2007-04-20 03:47:08)  回复

这个案件显而易见,有什么好审的,公理在何方,这么多公检法的人员还看不出来吗,这是被黑恶势力所控制,他们是明哲保身.小女孩为何要自杀,其父为何要自已告自己呢,这不是多余的吗

发布者 :匿名 (2007-04-11 16:31:43)  回复

面对广大群众太多的疑问和质疑,我认为襄樊市的司法部门已经不能胜任审理高莺莺这个案子了,因为虽然原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等人完蛋了,但它们提拔的很多党政要员人还在,心未死,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在落实胡锦涛同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系列指示的今天,再由这些人继续审理此案是极不合适的。因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公民,我再次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干预,易地(外省)重新审理,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派人进行监督,彻底查清高案真相!在胡主席党中央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不彻底查清此案件的来龙去脉,最高人民法院就愧对党中央,愧对老百姓,是无法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待的!

发布者 :匿名 (2007-04-08 23:36:41)  回复

支持章文先生!

发布者 :匿名 (2007-04-08 22:42:15)  回复

我会一直关注的支持~~

发布者 :小妹 (2007-04-08 09:30:18)  回复

期待砍到事件的进一步的情况。

发布者 :坎坷人生 (2007-03-24 11:21:45)  回复

相信我们的党,政府,领导人不会漠视这阳光下的罪恶!!莺莺之冤屈若不昭雪,天理难容!!

发布者 :匿名 (2007-03-05 09:24:18)  回复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猖逆之则亡。

发布者 :水落石出 (2007-02-04 18:25:18)  回复

希望大家一直关注,让某部分人每天都........

发布者 :匿名 (2007-01-26 17:52:56)  回复

!!!!!

发布者 :匿名 (2007-01-19 11:1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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