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笛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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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错”的有理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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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张喜臻 |  浏览(214) 评论 (10)  | 发布时间:2007-08-30 20:57:46 最后更新时间:2007-08-30 2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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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的有理
----就《汉字的困惑》和博友刘彦博商榷
 
 
   博友刘彦博的《汉字的困惑》(一)(二),有理有据,亦庄亦谐,娓娓道来,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煞是打动人。博友们见仁见智,赞成质疑,发乎内心,纷纷跟帖。勾得我也蠢蠢欲动,按耐不住要说上几句。
   汉字博大精深,我们大家都感到骄傲自豪,但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受到过她的“困惑”,可能无一例外。于是,刘彦博先生提出“主张对汉字的正误辨别,要摒弃极端主义的苛刻思想,代之以宽厚的心态,求大同存小异,随大流得自然,完全可以"将错就错",在不以字害义的情况下,"听任自流",让人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这或是汉字发展的一条出路。”或许由于职业阅历的不同,每个人对此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所以,击节叫好者有之,义愤填膺者有之,甚至不乏言辞激烈进而为人身攻击者 。
   时有古今,地有南北,作为社会交流工具的文字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而变化,各语种中陈腐不用词汇的消亡和外来词科技新名词的不断增加雄辩有力地证明了这一规律。顺应发展与时俱进是必然,但一定是符合规律,“约定俗成”,让人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是不错,但“听任自流”就错了,即便是有前提。我们现在有这法那法,干起事来还每每感到无法,没章程,如果连“法”都不要,“将错就错”,那不乱了套才怪了!现在的名人,政界的,体育界的,演艺圈的,甚至是文化教育界的,也不是笑话百出吗?就连央视的主持不也读“吐蕃”是“tufan”,称别人的父亲是“家父”吗?
   不过,文字的演变发展还真的与“将错就错”有关。古人就文字学有“六书”之说,讲的是造字法,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和“转注”。学术界比较统一的说法是前四种是造字法,而后两种只是用字法。
   有意思的是,汉字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形声字,即这些字是用形声造字法造出来的。字的两部分,一部分是声符(声旁),表读音;一部分是意符(形旁),表字义归类。如“江”、“河”、“湖”、“海”,三滴水是意符,意思是这个字与水有关,而“工”、“可”、“胡”、“每”是声符,表示这个字的读音。当然,这四个字除了湖,它们的语音都发生了变化,但也是有规律可循。如同样用“工”作声符的“缸”“虹”“贡”“红”,通俗一点讲,其声母都是不是“j”“q”“x”就是“g”“k”“h”,"jiang"就是江,"gang"就是缸,"hong"就是红,就是虹,"gong"就是贡。同样的道理,街道的街,普通话读"jie",方言读"gai";鞋子的鞋,普通话读"xie",方言读"hai";下雨的下,普通话读"xia",方言读"ha"。----古今发生了音变而已。形声造字简单便捷易推广,在造字工程中一家独大。
   更有意思的是,“六书”中的“转注”和“假借”,不仅不是造字法,说它们是“用字法”都是一种誉美,因为其根本上就是“有原则的使用错别字”,这倒是有点像刘彦博先生的主张。----当然,这种方法比形声造字更容易,但其弊端太多,不仅没有造出字来,产生的问题太多,也就悄悄地偃旗息鼓了。
   所以,如果要“将错就错”的话,那一定要“错”的有理,这个理,就是符合语言文字发展的自身规律!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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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拜访张博,怎么不再进行了呢!

发布者 :顾光元 (2008-03-20 21:42:02)  回复

问好!

发布者 :杨方兰 (2008-02-22 11:12:57)  回复

学习! (nv女mi米人的女nv)

发布者 :班玛南杰 (2008-01-23 00:26:05)  回复

丽姝祝您新年快乐!!

发布者 :张丽姝 (2008-01-01 09:37:51)  回复

问好,张老师。

发布者 :匿名:陕北驴 (2007-10-10 17:30:00)  回复

羌笛跑哪儿吹去了?

发布者 :陈雁 (2007-10-07 12:00:34)  回复

发布者 :严太平 (2007-09-24 11:51:40)  回复

言之有理,欣赏!

发布者 :韩白奎 (2007-09-13 17:36:20)  回复

给张老师问好啦,很久没登博客了。祝您工作顺利!

发布者 :张莹 (2007-09-05 09:06:16)  回复

学而习之:))

发布者 :张健萍 (2007-09-03 11:0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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