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写于九八年的一篇诗歌活动报道,刊登在当时的《北京晚报》上。不知那位有着奇特语言天赋的小女孩,现在怎样了。
缪斯的酒宴
在一家散发酒宴残留气味的饭庄领受缪斯之光,这似乎已含有某种古怪的诗意。入秋以来,“篮色老虎”现代诗歌沙龙活动愈加频繁,懒洋洋不喜交往的北京诗人被一再搅动起来,酷爱写诗并坚信内心的追求更为高贵的谭元春饭店经理,为本次聚会提供了场所。由于美国和加拿大诗人的参加,这场以“缪斯的灵光”为题的诗歌朗诵会,成为一次国际性的诗歌交流活动。
参加朗诵的国内青年诗人大都生于六、七十年代,如余怒、刘波、李云枫等,同来自西方的诗人比,他们的诗更注重比喻的奇特突兀和意象的铺排。而经历过形形色色流派洗礼的西方诗人,则更倾向表现深切细腻的内在感受,诗思也较为柔和纯熟。如美国诗人肯耐·帕森的“L·E·D上的红色数字/在睡梦消溶处徐徐燃烧3点33分”;加拿大诗人余薇芳的“把我的心种在这土里/把这土种在我心上/深埋的过去用不着挖掘/它一直存在着现在仍与我同在”;加拿大诗人丽莎的“在无语的仰望中/嘴唇是爱的最高峰”等等。
由于参加朗诵的诗人并不是各自国家最负盛名的代表,交流起来反而更加轻松,诗本来就应当是超越语言、民族和等级的。自二十年前文化解禁至今,诗歌文本的国际传播与融合已经实现,诗人私下的民间交往才刚刚开始。美国诗人帕森说,在他的国家,诗人聚会是很少的,目睹北京热闹的诗歌活动,他特将回国的日子推迟一年。黑头发黄皮肤的加拿大诗人余薇芳也想在北京多住些时候,争取学会用汉语写诗。
朗诵会的高潮意外地是一位少年诗人即兴赋诗,由在坐的众人任意出题,或任意插入诗句改变词语的行进方向,她竟一秒种也不停顿地应对如流。据说这位名叫金今的女孩年仅十四岁,已出版四本诗集,目前正在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拿不到诺贝尔奖的中国诗歌若能拿一项吉尼斯纪录,倒也不负显赫的诗歌传统。
然而,我却担心这位拥有奇特语言能力的少年,会被商业性的鼓噪和公众渴求新玩具的好奇心理毁掉。诗毕竟与音乐和绘画不同,形式美感绝非它的终极目的,诗无疑要表现深刻独到的生命体验。生命体验的合成需要时间,对它们的审视和提炼也需要时间。诗的高速产出难免会以生命体验的高度稀释为前提,甚至以失去生命感知的“有机天性”为代价。
也许是现代诗歌变革以来,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未作出很好的榜样,浮华的意象堆砌,空泛的大词横飞,为诗的定义造成某种误导,诗歌词语的高速裂变才成为可能。诗人所承受的苦难和诗歌所赢得的光荣本是极不成比例的,小女孩也许还未意识到,她于人生之初举起的这杯缪斯之酒是一杯苦酒。但愿她为中国诗歌的未来喝下这杯酒,却不要醉倒。
199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