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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农民工的称呼是中国的耻辱”一文与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商榷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者:张伟 |  浏览(132) 评论 (0)  | 发布时间:2008-04-07 19:29:14 最后更新时间:2008-04-07 19: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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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网上刊出《中国经营报》对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的访谈,题目为“农民工的称呼是中国的耻辱”的文章。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中,葛剑雄教授从移民群体、城市化、户籍管理、中西方比较、中国文化成因到对极端环境保护的批判。通篇见解独到,令人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然而,对把“农民工”一词说成是中国的耻辱,葛教授似乎有些过激了。近年来,部分农民工在城市受到了一些社会不公正的待遇,甚至被边缘化是一个现实。但应该看到这种不公正待遇形成的原因,不是农民工这个称呼带来的后果。农民工与我们过去说的农民、工人、公务员、老师没有质的分别,是我们现在媒体、学界甚至政府把这样一个本来正常存在的群体,赋予了太多的复杂的含义,使其变得带有了一定的歧视性。似乎一提到农民、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就是应该关注的对象,就是弱势群体。显然这其中已经带有了极端的歧视心理。由此,所产生的一连串导向失衡,形成了更大的社会问题。关注者成为了所谓的强势人群,居高临下,俯视众生,成为了“高人一等”的人。被关注的对象,一副委屈受气的样子抬不起头来,被迫成为了必须受“高一等”人群保护的人。这种意识的蔓延将导致强大的社会对抗力量。是应当及早引起全社会注意的问题。我们的媒体、学人、政府们更不能把迎合或放大某一种态度当作一种观点,进行极度渲染,以彰显自身看法的独到。
    就葛教授的“耻辱论”让我们来看看:在政治经济学中农民与工人的区别,农民--即占有或部分占有生产资料,靠从事农业劳动为生的人。工人--即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为生的工业劳动或手工劳动者.通常是指为挣工资而被雇用从事体力技术劳动的人,他们本身不占有生产资料,只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才能获得工资性质的收入。就概念而言,工人与农民相比较,似乎农民的待遇还要好于工人。这里不应该有任何歧视的含义。事实上,我们多年来的农业政策导致的“三农”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咎于称呼,更谈不上耻辱。我们现在的农民工需要的是人格上的尊重,社会机会的真正平等。显然,农民在没有放弃农村的生产资料和土地的时候,他依然享有着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应该骄傲的拥有着农民这个称号。否则当城市化的进程到来时,农民城市务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对他们可以称之什么而没有歧视性呢?其实,歧视是带有现实社会把对词语的曲解和价值观。而被媒体、学人特别是政府导向的全社会对一个群体的看法才是决定这个人群的社会地位的关键。正如:十年动乱,知识阶层被称之为“老九”一样。
   因此,只有当“农民”变得不再带有贬义了农民工也会受到应有的尊重了。所以营造一个相互尊重,相互感恩,友善平和,包容惬意的社会氛围,才是根本和谐之路。每个人都能去掉内心的“愤”让社会多一点静谧和温和也许那一天来得早一点。谨此与葛教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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